廣州出口退稅資格認定,廣州代辦出口退稅 |
|
發表時間:2018-03-27 15:19:25 閱讀次數: | |
![]() 廣州出口企業應在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或簽訂代理出口協議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資料原料及復印件,向所在縣區國家稅務局局出口退(免)稅管理部門進行確認,經縣區局管理部門確認無誤后報市行政審批大廳并填寫《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 正穗代為辦理出口退稅資格認定需要報送的資料有: (1)有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需提供《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無進出口經營資格的生產企業需提供與外(工)貿企業簽定的《委托代理出口協議》(原件);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主管海關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無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不需提供)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一般納稅人認定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小規模納稅人不需提供) (6)銀行開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出口貨物退(免)稅登記認定核實表》 (8)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
|
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不作為實際操作的法定依據。如有問題或相關需要,請咨詢正穗財稅。本文來源于互聯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系, 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如您有優秀作品,也歡迎聯系小編在我們網站投稿!http://www.k12363.com/ 聯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 |
|
上一篇:廣州公司出口退稅:免稅和退稅的區別 下一篇:外貿企業出口未辦退稅怎么處理?出口退稅解答! |